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:(隆)应急罚〔2020〕5号
案件名称:广西得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
处罚类别:罚款
违法事实:2020年5月26日上午,我局调查组对你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1.机务检修工人调试皮带违反操作规程;2.未经审批、无作业票在生产车间动火作业。
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:现场检查记录(隆应急检记〔2020〕工贸10号)、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(隆应急责改〔2020〕工贸10号)、现场勘验笔录(隆应急勘〔2020〕2号)、询问笔录、营业执照等 。
处罚依据:事实一:违反了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第(一)项的规定,依据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第(一)项的规定,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(¥30000元)。
事实二:违反了《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第(二)项的规定,依据《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(¥50000元)。
行政相对人名称:广西得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代码_1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:91450123MA5NA4JJ9C
行政相对人代码_1(工商登记码):
行政相对人代码_1(税务登记号):
行政相对人代码_1(居民身份证):
法定代表人姓名:樊仁清
处罚结果:综上,决定对你公司处罚人民币捌万元(¥80000元)。
处罚生效期:2020/07/23
处罚截止期:2020/08/07
处罚机关:隆安县应急管理局
地方编码:450123